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燕保·阜盛家园16号楼房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保·阜盛家园16号楼房屋。
1.2 招标内容:北京市房山区燕保·阜盛家园16号楼房屋,建筑面积为8016.56平方米(最终以产权证明面积为准),租金单价:第一年不低于1.1元/平方米/天、之后每2年递增不低于5%,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含免租期6个月),付款方式押三付三,物业管理由招标方指定。
1.3 投标企业的经营业态:酒店、医疗,同时须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相关规定,招标方配合办理相关证照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料;
2.2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2.3投标方提供信用评价信息资料;
2.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申请人:
近三年内曾存在严重违法违约行为或者在以往租赁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单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
3.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回执;
4、投标申请人投标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留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书。
5、投标要求:
(1)项目投标前,需投标人前往项目地址进行实地查看,需对资产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出具保证书。
(2)投标人一次性提供承租标的的报价。
6、招标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0-2号北恒大厦四层)。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提交,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
7、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需提供5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未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于未中标单位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没有利息。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作租赁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补齐。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
8、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10:00
9、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20-2号北恒大厦四层。
电话:010-63957800
联系人:李雅儒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邀请书在公司招标指定网站(hxjt.bmrb.com.cn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标函
附件三:投标保证书
招标单位: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的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 的 (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 为我单位全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北京市房山区燕保·阜盛家园16号楼 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 标 函
我公司收到贵公司关于北京市房山区燕保·阜盛家园16号楼房屋租赁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投标。
- 我公司愿意履行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承租本次招租建筑物的使用权,用以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行业。
2、如果我公司的投标书被接受,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并在此承诺承租后的实际经营用途与投标方案一致,如有违约招标人可无条件收回。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附件,并已对租赁物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情况,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30日内。
5、我公司认为贵公司有权决定中标者,并认为贵公司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投标者。
6、我公司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
7、投标条件:
日租金(元/日*平方米):
租金递增:
押金:
其他特殊事项: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附件三:
投 标 保 证 书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我公司已向贵公司提交愿意承租 (项目名称) 合同的投标文件,我公司愿向贵公司提供如下保证:
1.向贵公司提交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作为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文件生效后的60日。若贵公司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一旦我公司有下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本保证金将归贵公司所有,不予退还: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定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