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邀请书
时间: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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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书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43号商业楼一层部分房屋进行招标出租,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43号商业楼一层部分房屋。 

1.2  招标内容: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43号商业楼一层部分房屋,建筑面积为524.70平方米,租金单价不低于3.5元/平方米/天,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

1.3 投标企业的经营业态须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相关规定,招标方配合办理相关证照但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料;

2.2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2.3投标方提供信用评价信息资料。

3、投标申请人投标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留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书。

4、投标要求:投标人一次性提供承租标的的报价。

5、 投标开始、截止时间: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上午10:00止。

6、履约保证金

投标方需提供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于未中标单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没有利息。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转作租赁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补齐。

7、开标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10:00。

8、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北恒大厦4层。

电话:010-63957800     

联系人:李雅儒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邀请书在公司招标指定网站(hxjt.bmrb.com.cn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二:

 

 

            招标单位: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的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    (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   为我单位全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本人受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全权代表公司参加有关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43号商业楼一层部分房屋的投标,本人所做承诺即为公司之承诺,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本人在此确认:此项目的最终承租单价为       //平米,房屋用途为           租期          ,免租期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如果中标,本公司将按照此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果违约,本人代表公司承诺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作为违约金上缴招标单位。

 

 

 

承诺人盖章签字: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