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2号楼首层底商(现永琪美容美发)房屋进行招标出租,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2号楼首层底商(现永琪美容美发)房屋。
1.2 招标内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2号楼首层底商(现永琪美容美发)房屋建筑面积为470平方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3、投标申请人投标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留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书。
4、投标要求:投标人一次性提供承租标的的报价。
5、 投标开始、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上午10:00止。
6、履约保证金
投标方需提供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于未中标单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没有利息。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转作租赁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补齐。
7、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10:00。
8、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北恒大厦4层。
电话:010-63957800
联系人:李雅儒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邀请书在公司招标指定网站(hxjt.bmrb.com.cn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网站上发布。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二: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单位: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
2020年6月3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的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 的 (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 为我单位全权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受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全权代表公司参加有关租赁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甲34号2号楼首层底商(现永琪美容美发)房屋的投标,本人所做承诺即为公司之承诺,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本人在此确认:此项目的最终承租单价为 元/天/平米,租期 年。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如果中标,本公司将按照此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果违约,本人代表公司承诺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5万元作为违约金上缴招标单位。
承诺人盖章签字:
2020年 月 日